泸州市应急局
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主要承担全市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。具体包括:组织应对安全生产类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,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机制,统筹消防、森林防灭火、防汛抗旱、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,组织灾害救助和救灾款物管理,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。整合优化市安委会和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,实行市委书记、市长"双主任"制。现任局长李华桂。"十四五"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"十三五"分别下降41.5%、40.1%,有力应对52轮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,提前转移避险超36万人次。2022年被党中央、国务院表彰为全国"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",并获首届"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"称号。